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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位置: 主頁 > 新聞中心 > 行業(yè)動態(tài) >【消防規(guī)范】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(tǒng)》第三章機械加壓送風設施!

3.3.1
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,其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,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。
(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建筑,其加壓送風的防煙系統(tǒng)對人員疏散至關重要,如果不分段可能造成局部壓力過高,給人員疏散造成障礙;或局部壓力過低,不能起到防煙作用,因此要求對系統(tǒng)分段。這里的分段高度是指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的服務區(qū)段高度。本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。)
3.3.2
除本標準另有規(guī)定外,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應分別設置送風井(管)道,送風口(閥)和送風機。
3.3.3
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建筑,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(管)道確有困難時,樓梯間可采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層建筑,應采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,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/2;
2.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.4.2條規(guī)定的送風量增加20%;
3.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。
3.3.4
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的樓梯間的地上部分與地下部分,其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應分別獨立設置。當受建筑條件限制,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,可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應按本標準第3.4.5條的規(guī)定分別計算地上、地下部分的加壓送風量,相加后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風量;
2.應采取有效措施分別滿足地上、地下部分的送風量的要求。
3.3.5
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采用軸流風機或中、低壓離心風機,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,且應采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。
2.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的下部。
3.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。當確有困難時,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布置,且豎向布置時,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,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于6.0m;水平布置時,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.0m。
4.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(tǒng)的下部,且應采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。
5.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,送風機房并應符合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GB50016的規(guī)定。
6.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,應采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。
3.3.6
加壓送風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除直灌式加壓送風方式外,樓梯間宜每隔2層~3層設一個常開式百葉送風口;
2.前室應每層設一個常閉式加壓送風口,并應設手動開啟裝置;
3.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于7m/s;
4.送風口不宜設置在被門擋住的部位。



